关于2021年新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通知
2021级新生:
根据教育部、总参谋部关于印发《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级退役后入学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(教学[2013]8号文)、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及《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等规定,我院对2021年新生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时间
9月1日-9月30日,逾期不办理视为放弃入学资格。
二、 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程序
1.学生填写《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》,按照程序进行签字、盖章;
2.将已签字、盖章的《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》及其他材料一并交到教务处(215办公室)。
三、 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所需资料
(一)应征入伍学生提交材料
1.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(附件1);
2.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(附件2);
3.入伍通知书(原件及复印件)或地方人武部出具的入伍证明;
4.录取通知书(原件及复印件);
5.学生本人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)。
(二)因病或其他原因学生提交资料
1.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(附件1);
2.录取通知书(原件及复印件);
3.学生本人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);
4.因病申请须附三甲以上医院诊断书复印件;
5.因其他原因请附有关证明材料。
如学生因本人故不能到校办理,可委托其监护人代为办理。监护人除持以上材料外,还需有学生本人委托书及监护人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)。
四、 审核录取资格
学院对新生递交的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材料进行录取资格审核,合格者给予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。
五、 联系电话
028-38275996
附件1: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
附件2: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
教务处
2021年9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