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1年新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通知

2021级新生:

根据教育部、总参谋部关于印发《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级退役后入学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(教学[2013]8号文)、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及《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等规定,我院对2021年新生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 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时间

9月1日-9月30日,逾期不办理视为放弃入学资格。

二、 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程序

1.学生填写《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》,按照程序进行签字、盖章;

2.将已签字、盖章的《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》及其他材料一并交到教务处(215办公室)。

三、 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所需资料

(一)应征入伍学生提交材料

1.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(附件1);

2.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(附件2);

3.入伍通知书(原件及复印件)或地方人武部出具的入伍证明;

4.录取通知书(原件及复印件);

5.学生本人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)。

(二)因病或其他原因学生提交资料

1.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(附件1);

2.录取通知书(原件及复印件);

3.学生本人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);

4.因病申请须附三甲以上医院诊断书复印件;

5.因其他原因请附有关证明材料。

如学生因本人故不能到校办理,可委托其监护人代为办理。监护人除持以上材料外,还需有学生本人委托书及监护人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)。

四、 审核录取资格

学院对新生递交的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材料进行录取资格审核,合格者给予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。

五、 联系电话

 028-38275996


附件1: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

附件2: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

教务处  

2021年9月1日